北京大成(舟山)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7月7日接受指定担任浙江省岱山县海舟修造船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海舟公司”)管理人。海舟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复杂,绝大部分资产已设定了抵押担保,职工人数、外包工人数众多,职工债权、外包债权金额巨大,职工、外包工与管理人等的对抗情绪激烈,多次发生职工、外包工群体性上访事件。管理人团队迎难而上,依法开展破产管理人工作,与债权人、职工、外包工积极沟通,在地方党委、政府、法院的支持下,筹借资金,预发了部分职工工资和外包工工资,缓解了矛盾。
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和债委会决议,与战略投资人进行的谈判未能达成一致,依法只能拍卖海舟公司整体资产。为缓解社会矛盾,管理人经与各方积极沟通,提出的在资产拍卖中,另加2500万元根据有关决议用于特殊债权清偿的方案,获得债委会决议通过,拍卖程序得以顺利启动。2020年10月27日,海舟公司整体资产以6.75亿元的价格成功拍卖。
拍卖完成后,管理人团队与买受人卓然(浙江)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财产交接、产权过户等手续,为使海舟公司原资产腾笼换鸟,换得产业“新风景”,打造石化装置全产业链基地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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